“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每一个法院墙上必有的警示,告诫法官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讷河市人民法院2017年至今共收入近2000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和执行员共计12名,平均每人每天需执结1起案件,并马不停蹄的进入到下一个案件中。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的执行法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甚至遭受被执行人亲属谩骂阻扰执法,已是“家常便饭”。
2010年10月20日,被执行人何风在申请人何淑艳处借款人民币50,000.00元,约定月利率为1分,当时并未约定还款日期,后将2011年10月20日钱的利息共计6,000.00元给付给了被告,而后的本金和利息就再无任何消息了,申请人一纸诉状将被执行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后判处被执行人何风支付申请人何淑艳本金及产生的利息。
然而被执行人何风不但拒不执行,还多次辱骂申请人,同时外出打工企图靠躲一阵的方式规避法院的执行,执行局综合组组长陈金法官在接手这个案子后多次电话约谈被执行人,然而被执行人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说在外地,一直推脱。这天,申请人一通电话说被执行人回到了家中,现在就在讷河,陈金法官当机立断,迅速带领2名执行辅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准备将其传唤到法院,当我们的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后,一开始是以修理水管的身份骗开房门,在进入房间亮明身份后遭到了何风家里人的强烈对抗,首先说被执行人不在家,当发现他以后,又阻碍我们的执行干警带走被执行人,中间还对我们的干警撕扯,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们的干警每次在进行执行活动的时候都会随身佩戴执法记录仪和单兵设施,并且已经对他们的一切行为进行了记录,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执行,遂将其亲属一并带回了法院,在批评教育后放走了他们。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态度依然强硬,我们的执行法官在与被执行人谈话后,被执行人口里始终还是喊着“我就是没钱,你们说啥我都没钱,怎么还?”,而后我们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
在体检过后,被执行人发现法院这是来“真的”,当即表示将会在近几日内偿还欠款,后来在第五天,何风的家里人将所欠款一次性全部给付给了何淑艳,何风也提前解除了拘留。
执行工作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而“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而规避执行又是造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数据初步估计,执行难的案件中大约有15%左右是由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所致。“老赖”们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熟视无睹”,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和诚信,一边声称“没钱还”,一边过着高消费的奢华生活,用一个个虚设、欺骗的“障眼法”,把自己扮成“杨白劳”,逃避执行。
201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24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司法实践情况显示,为了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各地法院依法构筑多层次惩戒机制,对查实的一般规避执行行为,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惩戒;必要时,还采取对规避者予以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行业准入资格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全面挤压规避者的活动空间;对情节严重的规避执行行为,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在人民法院严厉的反规避执行活动中,老赖们终究逃不掉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