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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院细化措施规范终本案件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14 15:33:04



全体执行干警学习终本案件管理规定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也是讷河法院加强执行管理的规范年。我院严格限制终本案件的适用,制定《讷河市人民法院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管理规定》,实行终本案件专门管理,规范终本案件程序,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

    一是严把终本案件适用条件。充分利用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申报信息及被执行人财产报告令,借助网络查控系统对银行账户、工商、车辆、土地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向申请执行人做好解释工作,制作执行裁定时征得申请人同意,并由执行局局长签字把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本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提出执行异议;必须将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其出行、高消费等以防恶意逃债,并对社会公示。

    二是严把终本案件管理程序。在执行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案件信息,严格按照程序上传执行裁定书、审批表等,确保终本案件信息录入准确;改变终本卷宗由各庭室单独管理的模式,由执行综合组统一管理;由综合组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支付宝存款,加大对隐藏在住处的财产查找力度;对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或申请执行人提供新线索的,由综合组法官依职权恢复执行,确保终本案件不终了。

    三是严把终本案件后续措施。加强终本案件程序公开化,及时将定期查控财产状况、查封时间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等告知申请执行人,消除申请人疑虑;加强终本案件自查自纠,对有缺漏的案件及时补充查控或启动恢复执行;加强终本案件威慑力度,通过“两微一网”、市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定期曝光终本案件被执行人信息。

责任编辑:宫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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