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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法院发放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 为申请救助人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18-05-29 10:48:34




    5月25日下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打入讷河法院账户,执行办案人立刻给申请救助人打电话通知这个好消息。

    第二天一大早救助申请人杨某(被害人父亲)就从齐齐哈尔坐车来到讷河法院,领取执行专项救助款10万元。他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有道路交通案件执行专项救助,感谢法院和法官,你们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妻子的医疗费总算暂时得到了解决,我女儿的在天之灵也能有些安慰了。”申请人杨某一边含着泪一边连连说着感谢。

    焦某某丈夫因车祸死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穷尽各种措施仍旧没有发现可供财产执行。焦某某及其女儿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向本院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救助申请。本院依法对救助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给予焦某某10万元专项救助款。见证人铁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对我们说:“他们家的情况我一直都很了解,前些年丈夫因为车祸去世,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上了大学,日子过得特别不容易,这回好了,有了这笔救助款日子会好过一些,我们都替她高兴”。

    为确保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保证救助公平、公正,让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讷河法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制定的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对多年来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筛选和报送有关案件材料。讷河法院共发放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共计60万元,涉案5起,帮助当事人及亲属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宫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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