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华:
本院依法受理尹艳霞申请执行讷河市人民法院(2017)黑0281民初277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潘华峰:
本院依法受理于世坤申请执行讷河市人民法院(2017)黑0281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姜明:
本院依法受理讷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讷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0281刑初92号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刘洪滨:
本院依法受理讷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讷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0281刑初142号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