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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请转告以下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发布时间:2020-04-13 14:38:10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于爽:

    我院将于2020年4月16日8时30分召开申请执行人讷河市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于爽行政征收一案听证会,现通知被申请人于爽准时到讷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参加听证,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缺席审理,后果自负。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电话:1984558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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