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洪刚: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郑玉梅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18
刘洪刚: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253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郎淑华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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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和盛乡华升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0281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石宝清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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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和盛乡华升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0281民初36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石宝清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18
讷河市和盛乡华升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8)黑0281民初367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刘文强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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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臣: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1801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安喜彬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5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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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萍: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5233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的李迎富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刘宏彪: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的田双飞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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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博:
本院依据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网案字第636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李国彬:
本院依据北海国际仲裁院(2018)北国仲字第508-K800044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德古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逯广良:
本院依据北海国际仲裁院(2018)北国仲字第42878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市大地信通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孙飞:
本院依据衢州仲裁委员会(2019)衢仲网裁字第167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孙朋祥:
本院依据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网案字第29184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博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王强:
本院依据衢州仲裁委员会(2019)衢仲网裁字第21748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李兴勃:
本院依据衢州仲裁委员会(2019)衢仲网裁字第61845号裁决书,依法受理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19845587128
王广友、刚秀荣: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27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的宁鹏飞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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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宝君、王红丽: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2019)黑0281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的朱养林申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黑0281执7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令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告,不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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