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召开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竞选会议。来自黑龙江省内四家具有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本次竞选,这是讷河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竞选破产管理人。
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斌对此次竞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充分保证整个选任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为此,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经过多次前期研讨筹备,决定由讷河市人大、政协、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和讷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九人评审小组。同时邀请了讷河市纪委监委派驻人民法院纪检组长樊建梅全程监督本次竞选过程。
本次会议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雷主持,首先介绍了本次竞选的流程及相关评选标准,组织参选的律师事务所现场进行抽签,选定竞选陈述顺序。四家参选律师事务所从机构规模、破产团队建设、参与竞争的优势、评选后的工作思路、初步报价等方面依次进行了介绍。评审人从团队构成、已参与案件办理情况、矛盾纠纷化解策略、工作时限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发问。
通过现场投票,最终确定了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为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黑龙江远航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整个竞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意义
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一项全新制度,讷河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竞选破产管理人对于及时、高效、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公开竞选,选出专业能力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参与破产案件审理,充分体现破产法中“债权人利益充分保护”原则。讷河市人民法院依法践行破产法精神,让企业通过破产重整重现生机和机遇,把“六稳六保”要求落到实处,让法律更加鲜活,让企业焕发生机,让战略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降低企业职工失业风险,依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会议的顺利召开进一步促进了讷河市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受理、审理以及为今后运用破产法律规范,促进市场主体在法治保障下健康发展奠定了司法实践基础。
会后,特地来讷河“赶考”的四所律师事务所的代表纷纷表示,讷河市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竞聘管理人,给全省的破产管理中介机构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有利于互相学习交流破产管理方面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