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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16 14:55:00



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

    1.统一全院思想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坚定整改正确政治站位,严格按照3月12日毕同春院长在市委巡察组向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反馈意见会上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提出的要以“最高站位、最严标准、最实举措、最佳效果”的“四最”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工作。3月28日以来,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先后组织召开6次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3次党组巡察整改扩大会、第二组巡察反馈意见通报暨问题整改动员会等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反思巡察反馈问题、贯彻整改精神、制定整改方案。4月23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巴鑫、讷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仪孝国、派驻纪检组组长樊建梅、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组长俞泽洋参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党组书记李洪斌先后3次听取班子成员分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全体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履行主体责任,抓实抓牢分管部门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压实整改责任。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成立讷河市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整改责任和分工。由党组书记李洪斌任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为成员,担任各自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下设材料办公室、协调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全面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落到实处,整改工作改的彻底、改的到位。

二、落实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要求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学习实践“两层皮”。

01)学习教育活动中党组班子成员没有带好头。(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了《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纳入制度机制管理;②结合上级法院要求开展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中心组学习也在进行中,目前已开展学习8次,每次均有一至两名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重点发言;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开展调研活动,每名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年度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02)一些党员干部不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没有入心入脑,工作实践另搞一套。(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九名党支部书记带领党支部党员学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党课题目分别为《“战疫”当前,做新时代的"硬核”共产党员》《站稳群众立场,践行执法为民承诺》《坚定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发挥支部作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等②制定了《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固定党日”制度》,党总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理论主题。各党支部利用每月“固定党日”围绕本职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目前各党支部围绕包括“姜国文案”、“张坚案”等案件已组织开展了6次固定党日学习活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群、钉钉群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干警党风廉政建设③已于1月7日成立法院党员干部微信群,党总支部每周推送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目前,已通过微信群推送党的基础理论知识45条、党建工作规则解读11条、党内制度规范4条。

(03)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置若罔闻。(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法院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实际,起草了《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20年5月19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已下发到各部门;②对于反馈问题,在《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中第一章总则里的重大决策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基本建设招投标引进方案、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装修项目,均要履行“三重一大”制度。目前,院党组严格按照《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要求,依法依规组织1次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③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中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定》,及时将党组做出的决策向齐市中院、讷河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接受组织监督;④针对妨碍外地企业参与公平竞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了反思,党组成员针对这个问题暴露出自身大局意识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的情况进行了剖析和整改;⑤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破除地域限制,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2.政治生活庸俗化。

(04)党组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装样子。(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召开2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别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和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②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别与分管干警进行了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会上党组书记带头进行深入剖析,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之间进行相互批评。

(05)重大事项不报告。(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②党组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组织纪律的相关内容,约束自身业内、业外行为。

(06)相互批评不开展,看到问题不指出,指出问题不整改,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组班子自身建设;②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和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总结自身存在的问题。

(07)党内称呼江湖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建立《讷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业外行为规范》,规范干警之间称呼;②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集中研讨“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等论题,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生态建设意识,规范业内业外言行。

3.审判工作问题突出。

(08)一是认定事实错误。(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经对该案核查,该案件实体处理无问题,应由婚姻登记部门对其婚姻情况进行核查并纠正,已告知当事人可向行政机关寻求依法解决。针对本案暴露出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问题,院党组对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提醒干警要举一反三,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09)二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针对刑事审判庭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在刑事审判庭内对14起重点案件进行了交叉评查,包含巡察组列举刑庭涉及案件,并形成了评查报告,本案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确定评查结论及启动相应追责程序;②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程序,整改期间共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18次,讨论案件88件,刑事案件经审委会讨论案件32件,均严格依照程序进行讨论。

(10)三是同案不同判。(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涉及的两起案件已进行评查,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确定评查结论及启动相应追责程序;②规范审判委员会议程序,以提请表格形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议,会议影音资料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留档备查,做到全程留痕。整改期间共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32次,讨论案件88件,刑事案件经审委会讨论案件32件,均严格依照程序进行讨论;③对案件进行强制检索,对同类案件进行比较,讷河市人民法院在今年审理非法狩猎、“老妈乐”等案件中,参考同期同类案件进行量刑,量刑规范化中,同时考虑“主观恶性”,达到同案同判的效果;④对于经济犯罪,各地标准不一致,讷河市人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同等情况下掌握同样标准。同时在案件合议时,实行院庭长列席制度,把好案件关。

(11)四是枉法裁判。(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评查。已组织三次双方当事人对账,并核实相关执行案件,统筹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该案件审管办已组织进行评查;②已2019年全年发回、改判案件逐一评查,并对审判员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形成评查报告,经过审委会确定审判责任后,由监察室逐一追责;③规范专业法官会议。1.明确责任分工:一是按审判类别成立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5类专业法官会议;二是专业法官会议由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庭院领导及审判庭监督庭庭长、业务条线的分管领导(含专委)、庭长(副庭长)组成,每类专业法官会议人员由5-9人组成,每个专业法官会议设秘书1名。民事、商事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判后涉及执行的,要邀请执行局长参加;三是立案案件、审判监督案件、涉诉信访案件,需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的事项,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纳入到相应的法官会议之中讨论,研究相关业务时,分管立案业务、审判监督、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庭长为专业法官会议临时成员。2.健全运行机制:一是专业法官会议的召集按《黑龙江省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范》规定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实行定期制;二是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将讨论的重点问题、核心问题列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理由和依据,只讲问题不提意见、理由和依据的不予讨论;④繁简分流管理。一是组建速裁团队,民事设速裁审判庭并组建若干速裁审判团队,速裁团队受理的简易案件占本院受理民事案件的85%以上,需要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原则上不得超过5%,转程序不换办案人,确需更换办案人的由分管院长决定。商事、刑事审判庭内至少设立1个速裁审判团队;二是团队组建方式,民事速裁审判庭的设立与速裁法官配置比例由分管副院长组织民事审判庭提出方案,经由院党组讨论决定;三是诉调内部整合,入驻诉讼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员的管理与人民调解工作,探索纳入民事速裁审判庭管理、归入审判团队,提高委托调解参与度,在法官授权下主持调解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办理委托调解工作流程。进行人员调整,对于群众反映或在工作中不适宜当前审判岗位的同志进行适当调整;⑤坚持快立快审。开展立案指导,民事立案窗口派员额法官窗口值班,负责审查案件受理的业务指导和繁简分流甄别;完善诉讼机制,将两个民事审判庭设置为速裁简易程序审判庭和普通程序审判庭,建立委托送达机制,引进公证员公证,完善司法鉴定前置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缩短法官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

(12)五是严重违反审判程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程序,以提请表格形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议,会议影音资料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留档备查,做到全程留痕。

(13)一些法官无视审判规则,未按规定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直接作出判决。(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办案法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将办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议研究。整改期间共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18次,讨论案件88件,刑事案件经审委会讨论案件32件,均严格依照程序进行讨论。如进入再审程序案件,待再审判决生效后,进行案件评查,依照审判管理责任规则,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14)六是违反回避制度。(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5月8日召开讷河市人民法院警示教育大会,其中就郑向东在担任法官期间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及相关诉讼案对全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干警遵守回避制度的自觉性;②6月2日结合最高院关于任职回避的最新规定,组织干警学习该规定,并对全院干警逐人排查亲属从事律师执业信息情况,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做到应回避尽回避,最大限度的使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对涉及法院干警及家属案件,报请齐市中院指定其它法院审理2件,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司法公信得到彰显。

(15)七是违反人民陪审员制度规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讷河市人民法院现有陪审员25名,2020年1月-6月,陪审员参审案件177件,其中参审10件以上16名,10件以下7名,另有2名陪审员工作调至外地无法参审;②新提请的44名陪审员目前已完成政审等工作,等待人大任命;③依托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全力推行以“随机抽取”为主、多种选择方式并存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确定渠道;④已启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对不履职、不尽职、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从候选名单中剔除,候选名单现正待讷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4.执行工作严重不到位。

(16)一是消极执行不作为、慢作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相关执行案件,指定执行局副局长梅广义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已对被执行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②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建立立案、查控、实施、裁决,款物交付的相互分离、相互监督机制。强化和完善执行流程节点期限管理规范,提升执行干警审限意识,讷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并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公布,会后执行局对《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全局所有办案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内容,深刻领会意义,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执行案件;③对违反办案纪律、拖延执行、慢作为的执行干警经党组研究决定调离执行队伍,警示全体执行干警敬业自律。

(17)二是滥用职权乱作为。(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将3名员额法官调离执行岗位,并将滥用职权乱作为干警移交监察部门立案调查;②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法院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从制度建立入手杜绝乱作为。严格执行财产保全规定,认真核查保全标的物,按照财产保全程序严格执行。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之于宽。

(18)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到位,警示教育不开展,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讷河市人民法院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将从严治党、作风整顿等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②为更好的开展组织活动,提升党的组织活动的时效性,4月7日对本院党总支下设的十个支部按照组织程序完成改选;③5月8日召开了讷河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对违纪案例进行集中通报的同时,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④党组中心组6月14日进行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并于同日召开讷河市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推进作风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对中共讷河市纪委关于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释”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以及本院干警中新发生的3起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学习;⑤结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及姜国文案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党组会、剖析会、支部会的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育学习活动,活动中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147份;⑥对本院干警中发生的1起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工作中存在瑕疵的干警3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执行局干警中不适合执行工作的3名干警做出调离原岗位的决定。

19)2016年以来,省、市中院监察部门督办查处和讷河市纪委监委直接查处违纪干警20人次,其中法官15人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将讷河市人民法院2016年以来发生的共计15起20人次的违纪行为进行梳理,并形成《讷河市人民法院2016年-2019年干警违纪情况通报》,《通报》从违反办案纪律受处分情况、违反组织纪律受处分情况、失职行为受处分情况、其他被通报批评的情况、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情况六个方面对近年来讷河市人民法院干警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分类总结;②该《通报》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向全院进行公布。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斌同志针对各类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四点要求,即坚定理想信念、强调规矩意识、正确对待权力和坚持党的领导;③围绕“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及姜国文案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党组剖析会,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发言。

2.党内监督形同虚设,执纪违纪。

(20)放弃执纪问责职责,甚至刻意规避监督。(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法院干警违纪线索办理流程》;②在受理信访当事人的举报过程中,针对其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其中确涉及到干警违纪线索的,将严格依照组织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21)在新审判法庭回填土方工程中,全程违规操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讷河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遵照《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按照项目申请-立项审批-方案研讨等程序进行,杜绝违规操作;②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安排上严格遵守《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依法决策、依权决策、民主决策等方法,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今年已将2个新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委托讷河市政府代建,新楼开办费用使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了招投标手续,新审判综合楼增项及时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各项基建工程建设依法依规进行;③针对在新审判法庭回填土方工程中,全程违规操作的问题,经讷河市纪委调查,给予相应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3.廉洁从政意识淡薄,知法犯法。

(22)个别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时遵纪守法意识不牢,对明显违纪违法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习以为常。(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按照相关学习教育制度安排,召开固定党日、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号召党员干警参加,确保党员干警教育常态化;②充分发挥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在全院开展姜国文、张坚案件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警示全院干警遵规守纪,依规执法;③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3)执行局干警收取“手续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2019年11月7日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一案一账户”规定,禁止执行人员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②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规范执行行为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动员社会各界全方位对法院执行行为进行监督;③对2019年审结的涉及评估拍卖的执行案件进行专项评查;④开展廉政自律教育、作风整顿教育,严格按照“一案双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依纪依规作出处理;⑤院党组书记对执行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执行局长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4)辅警违规使用警用器械。(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召开问题说明会,向法警大队全体司法警察、辅警传达巡察反馈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落实整改工作;②组织辅警集中学习与培训司法警务知识,熟练掌握规章制度条例,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处理突发事件;③通过召开队务会、组织生活会和征求相关庭室意见等形式,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全队认真开展自查和互查,找准在作风建设方面,特别是在警务活动中的态度、着装、言行、举止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增强作风改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④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整顿警风,严肃警纪为重点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不发生“三禁”问题,保证警务作风严谨、务实,警务工作规范、有序

4.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漏洞频出。

(25)不查找存在问题,不建立制度规范,不强化监督管理,致使公务用车等防控重点出现大量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有效使用车辆,节约经费开支,《讷河市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于2020年5月19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已下发至全院各部门,各部门已认真遵照执行;②《讷河市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全院车辆调动、维修、护理、日常请派车、加油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做到层层监管,责任到人,避免问题出现;③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凡在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驾驶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停止驾驶车辆。

(26)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对于法定节假日产生用车加油问题,现已制定实施《讷河市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照执行。该办法中明确规定:节假日需使用公务车辆时,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派车;长途用车须经院长签字审批;统一加班日按工作日流程审批。凡遇节假日,驾驶员应将车辆钥匙交给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②针对以上加油卡体外消费问题,现已取消加油卡副卡,只保留1张主卡,由车队长管理,财务室建立车辆加油明细账,记录车辆公里数与加油金额,控制油耗,公开透明;③在每辆公务用车上加装GPS定位系统,由车队长随时车辆行驶路线、速度进行监控,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27)使用公车油卡违规购买包装饮料和烟酒糖果等非油料商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实施了《讷河市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针对反馈问题,在该办法第十三条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加油和机动车辆的出车登记;长途用车中途需要加油时,由乘车干警使用公务卡加油,干警需凭刷卡小票与正式发票进行报销;②院党组责成纪检监察部门与市委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核对,并追回部分相关款项;③要求司机配合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车辆加油、出车的登记工作,严格要求干警在长途用车加油时使用公务卡并保存小票、正式发票,凭票报销。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用车、加油的司机或干警,财务室不报销相应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④建立油卡消费管理台账,加强监督管理,财务室负责登记消费管理台账,并按时与车辆管理人员进行核对,保证有账可查,账实相符。在年底将台账进行装订,长期保管。监察室负责对台账真实性进行监督,若发现有疑问的记录,由财务室及相关干警进行说明;⑤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进行了反思,党组成员针对这个问题暴露出自身大局意识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全的情况进行了剖析和整改。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肆意而为。

(28)一是奢靡之风禁而不止,超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规定变更原始设计。(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2020年5月19日,院党组研究通过了《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认真遵照执行;②经2020年4月16日第二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停止篮球场建设项目,将篮球场改为院史馆与食堂;③在今后的基建项目中,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建设部及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29)二是在没有中标设计单位人员陪同、没有考察方案和被考察单位书面回函的情况下,以基建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结束后没有形成考察报告。(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讷河市人民法院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此次考察相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并签字附照片,佐证考察情况。同时院党组针对该问题暴露出的管理缺失进行了反思和整改;②严格执行公出审批制度,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法院机关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请假事由、公出地点和公出天数采取分类分级分岗严格审批把关,完善公出审批制度,细化审批流程,加强对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③严格履行事前审批、事后审核要求。按规定报经部门领导、主管院长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④本院干警已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考察规定。如2020年6月3日-6月5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干警赴江苏丹阳考察,考察出发前将考察事项向齐市中院、讷河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报备,考察前与相关公司通过考察函进行了联络,收到了书面回函后留存,由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同行,在考察过程中全程有照片记录,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30)三是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讷河市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19名,员额法官39人,自2018年1月份加班补贴并入工资发放。2016年以后考入的39名公务员按规定没有加班补贴。根据工资改革黑人社发(2016)65号文件规定,现有38名干警发放加班补贴,其中24名干警每月300元,法警14人每月710元;②因疫情影响,根据省高院要求暂时没有开展考勤工作,对2016年1月-2019年9月发放的加班补贴进行了核查,对未按实际加班出勤发放的补贴,共计5名干警2920元加班费已进行追缴,并返回国库黑龙江分库。

(31)四是私车公养。(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因讷河市人民法院当年信访经费不足,遂使用车辆维修费4620元核销信访费用,讷河市人民法院今后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②讷河市人民法院将加强财务管理,责任到人,今后大额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照《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32)党内组织生活走过场,对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认真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加快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步伐。

(33)支委会会议记录照搬照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虚化、边缘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规范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细则》,“三会一课”制度要突出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突出党性锻炼,政治部定期通报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落实“三会一课”情况;②2020年除疫情原因采取微信群线上学习以外,每月都会开展“固定党日”学习,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支部管理水平,学习内容围绕支部建设、党章党规等;③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按照组织程序对党支部进行重新改选,成立包括老干部支部在内的10个党支部,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④下半年开展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轮训,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⑤巡察期间,发现的原行政庭党支部抄袭民商事党支部会议记录问题,原行政庭党支部书记已向巡察组作出书面检查。

2.党员理想信念滑坡。

(34)一些党员党性修养蜕化,党员意识淡化。(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不断加强理论学习;②成立党员微信学习群,党总支部每周推送学习内容,通过灵活的方式及时向干警,特别是支部委员普及党建工作常识,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支部党建业务能力;③发挥党员示范作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和为群众服务上下功夫。

(35)33名党员干部退休即脱党,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严重负面影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完善党费收缴制度,33名党员干部中的26名退休干部(2016年-2019年党费)共计11199元的党费已完成收缴,另有6名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之前已转出不在法院,只有1名退休干部经多次催要仍不缴纳党费按照组织程序自动脱党现已上报机关工委;②成立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按组织程序选举党支部书记,把退休党员聚集到党组织周围;③进一步强化退休党员管理工作,理清45名退休党员信息档案,确保党员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党员队伍管理混乱。

(36)党员队伍管理混乱,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管理,建立党员干部群、退休干部微信群、积极分子微信管理群,把发展党员与党员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党建工作内容;②定期部署研究,积极稳妥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促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③对2016年以来新发展的5名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完善书写党员发展材料。

4.独断专行违规决策。

(37)新建审判综合楼的立项和招标等“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组会研究。(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院党组已研究制定了《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②根据《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将“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列入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考核;③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要负责人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做到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二是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自查内容之一;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监督劝阻,劝阻无效时向班子主要领导或上级报告。

(38)个别人事分工安排和项目建设违规决策甚至不经集体研究直接宣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人事调整严格按照党组集体决定的规定执行,今年院党组已召开人事调整会议4次,调整人员15名;②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了2个人民法庭建设、基建调整工作,今年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党内法规和纪律规矩执行力度,制定执行党内法规和纪律规矩的管理规范和违规处理的相关机制。

5.不按规定请示报告。

(39)个别党员干部不讲政治,无视组织纪律,无视“三同步”规定。(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制定《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提升全院干警意识形态工作意识;②形成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理念和思维,深刻领会“三同步”工作的重要性,以掌握主动,把握关键为原则,要求全体干警信息畅通,责任到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时采取“三同步”原则,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③明确规定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的内容,监督考核机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进行了详细规定。

(40)不按要求上报备案,导致被动应对互联网重大舆情,造成负面影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第二支部委员会对办案人进行提醒谈话;②2020年审理涉及“老妈乐”系列案件,因该案件集资参与人多为老年人,情绪激动,按重大事项及“三同步”原则已向市中院、讷河市政法委进行报备。

(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主动整改意识不足。

(41)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上访问题,对相关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后没有开展警示教育,没有查找深层次原因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上访问题中处分的4名干警,将其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纳入《讷河市人民法院2016年-2019年干警违纪情况通报》,并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大会的形式向全院进行公布,提醒全院干警什么情况下、什么问题上、哪些环节中容易犯错误、栽跟头,从而真正起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2.虚假整改。

(42)省高院审务督察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不规范。(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①已制定实施《讷河市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与《讷河市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②讷河市财政局对我院2014年至2016年清雪服务费27.5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做出讷财发[2020]1号处理决定书,给予合同价款27.5万元的千分之五罚款,计1375元,于2020年1月14日将罚款缴入讷河市财政局国库。

(五)交办事项或巡察移交线索的办理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期间,共向讷河市纪委监委移交2件案件,市纪委已对两起案件办案人给予相应处理。向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交办28件信访案件,经核查,对25件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得出相应结论;另3件(第12、13、21号),因反馈意见指向不明,经认真核查,未能确定相应办案人,但讷河法院党组仍以反映人反映线索为导向,教育干警要遵规守纪,依规执法。

三、下步工作打算

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持续推进市委巡察工作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围绕“五个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作为讷河市人民法院深化改革、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长效抓整改,长久发力促转变。

(一)坚持正确整改方向。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干警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政治上的自觉保证思想上的坚定和整改上的高效。

(二)坚持深化全面整改。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在今后工作中坚持领导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实效。认真落实毕同春院长提出的“八个实质化”要求,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机制、抓长效、补短板、堵漏洞,以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和司法行为的全面规范,有效推进执法办案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提升司法公信,长效兑现整改承诺。

(三)坚持从严治党治院。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以全省法院“一体化”管理为抓手,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为契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责任,加强办案规范培训、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日常执纪问责、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四)坚持司法为民初心。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踏实践行“让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和“一号通办”,最大限度、最大诚意、最大努力和最佳用心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五)坚持服务全市大局。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六清”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围绕“再造一个新讷河”目标,深入开展“访企业、优环境、促发展”活动,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发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用心、安心、放心、舒心的营商环境,服务地方企业快速发展,助力讷河经济加速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2—2965013;电子邮箱:mingrizhixing0528@163.com。

中共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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