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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暖人心——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翟永明

发布时间:2021-03-20 15:31:07



    这是一起赠予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为母子,本来双方在一起居住因为钱财问题闹得矛盾很深,后来分开居住了,最终走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儿子并未履行义务。

    执行立案后,讷河法院执行员翟永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表示家庭困难,子女正在上学而且还有病,实在一次性拿不出这些钱,有意想和解长期履行。办案人考虑到毕竟是母子关系应该多重考虑,便联系申请执行人,征求其是否有和解意向,电话中得知申请执行人现在身体有病不便出门,家又住在偏远农村,出来一趟就得打车。办案人便领着被执行人来到申请执行人家中做和解工作,经过俩次到家中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期间老人时不时的会掉下眼泪,在第三次来到申请执行人家中送钱时老人终于露出了笑容,她说送来的可是她救命的钱啊,从她的眼神里看到的却是农村独居老人的孤独与无助。案件执结后,经翟永明的劝解沟通,儿子也表示自己会继续孝敬老人并时常回来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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