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都是申请人对我们表达谢意,今天是由被执行人子女送来的锦旗,心情真的不一样。只要真心为当事人办事,就会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021年3月29日上午,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赵伟由衷感叹。
案情回顾
2015年赵某与某企业签订一份25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于1年后的今日履行还款约定,但赵某在约定还款到期后却迟迟未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经某企业多次讨要而无果后于2017年将赵某起诉到了讷河市人民法院,于当年拿到了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企业无奈之下,到讷河市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员赵伟在拿到该案后,首先通过多种途径与赵某联系,但均未取得实质进展,就在一筹莫展之际,赵某儿媳妇(刘某)主动联系到办案人员赵伟,并向其说明了父亲岁数较大,身体不好的原由,随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中心也没能发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员赵伟并未因此放弃,而是通过打电话、上门做工作等方式积极与被执行人儿媳刘某积极沟通,动员被执行人的家属代为履行。在多次耐心释法和劝说下,被执行人赵某的儿媳刘某表示:一方面,自己父亲现在身体不好,钱都拿来看病了,现没有能力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及利息;另一方面,由于近年买卖赔钱,赵某名下现已无房产,并表示自己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以拍卖偿还父亲所欠欠款。言语之意希望法院再宽限他一段时间。
执行员赵伟在耐心倾听到这番话后大概了解了刘某的意图。他主动向申请人某企业沟通联系,在征得某企业的同意后,双方于第二天达成执行和解,在明知被执行人员身体有疾病的前提下免除了部分利息。最后,刘某代为履行了赵某所欠某企业的全部剩余钱款,使得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2021年3月29日周一刚上班,刘某主动将一张23万余元的转款证明和一面印有“无私奉献、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讷河市人民法院,刘某说要特别感谢办案人员的理解和讷河法院人性化的执法。
在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里,鲜红的锦旗静静悬挂着。锦旗下面,执行干警们正在争分夺秒,抓紧执结每一起案件,为每一个小心愿而努力奔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