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将司法服务落到实处,很好地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夏天,讷河市某水泥制品经销处向牛某出售步道砖,牛某当时没有向讷河市某水泥制品经销处支付砖款,经讷河市某水泥制品经销处索要,牛某给讷河市某水泥制品经销处经营者孙某出具了欠据一张并约定了相关利息。因牛某一直未能给付货款,孙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牛某需给付相关货款以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牛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孙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齐云霄迅速联系孙某了解案情,同时对牛某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认真梳理。通过调查发现,牛某名下有一辆汽车。但牛某拒绝承认自己名下有汽车,且该车辆无法找到,案件一度陷入了困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调查,执行员齐云霄偶然得知牛某正驾驶该车辆在我市某地办事,齐云霄第一时间携带查封手续前往牛某办事地点,将车辆查封。
此事过后,牛某也看到了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决心,一改之前的口风,牛某同意偿还所欠货款。
在承办法官的善意文明执行下,该案快速执结。孙某亲自来到法院,感谢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高效为其解决烦心事,并向齐云霄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