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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说”法丨情侣吵架法庭见,法官耐心解恩怨

发布时间:2022-02-23 09:34:07



    情侣在交往期间借钱

    分手了却不还钱

    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争论不休

    来看法官如何调解

    案情回顾

    原告蒋某雪(化名)一纸诉状将被告刘某龙(化名)告至法庭。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员郑丽丽通过庭前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蒋某雪(化名)与刘某龙(化名)二人曾系情侣关系,后因感情不合分手。交往期间刘某龙曾向蒋某雪借过六万元钱,分手后原告蒋某雪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将刘某龙告至法庭。

    案件开庭审理几分钟后,二人在法庭上就交往期间所产生的矛盾琐事引发激烈的争吵,一时间法庭成为了二人宣泄彼此之间不满的地方。见此情况,主审法官郑丽丽耐心劝说,稳定双方的情绪,并表示:“今天开庭就是为了解决你们的问题的,争吵是不可能分出对错胜负的,如果你们信任我,就冷静下来,我们一起解决问题”,随后郑丽丽法官走下审判席,从感情角度出发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毕竟二人在一起交往过,还是存在一些感情的,彼此之间应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经过郑丽丽法官耐心的劝说后,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庭审工作步入正轨。随后郑丽丽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及请求,原告蒋某雪表示要求被告刘某龙偿还向她借取的六万元本金以及利息五千元,被告刘某龙表示自己向蒋某雪借取六万元属实,但是目前自己能力有限,而且家中还有与前妻所生的孩子需要用钱,短时间内无法偿还。

    郑丽丽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以及请求后,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是否同意调解,二人表示同意调解。郑丽丽法官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难处,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二者衡量后提议原告蒋某雪看在刘某龙现在的经济能力有限以及家中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年幼的情况下能否宽限被告一些时间,原告蒋某雪表示可以。

    最后,双方以被告刘某龙于2022年12月1日前给付原告蒋某雪借款本金六万元,利息五千元,本息共计六万五千元达成和解。

    借钱其实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但借钱之后要遵循公序良俗,并不是借了钱就万事大吉了,因为这点事闹到法庭,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本次庭审从实际角度出发,审判员郑丽丽结合双方当事人请求与难处让双方化解矛盾的同时又打开了彼此的心结,原告考虑到被告家中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年幼,也退让了一步,同意了宽限一段时间,同时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让本案在浪漫春日中又添了一笔人情味儿。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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