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讷河市人民法院龙河法庭
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用经验解难题
以专业促调解
倾心倾力为人民群众解开心结法结
一日化解多起纠纷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法院调解
龙河法庭法官林镇海妥善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该案中闵某雇佣于某为其铺设地热管线,工程完成并交付使用后。于某多次索要劳务费未果,故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林镇海法官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林镇海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将劳务费当场给付,一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同日,林镇海法官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曹某因盖房需要在原告王某处拉取锯末,但始终未付锯末款,原告多次催要后未果诉至法院。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里关系,该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林镇海法官不断向被告讲道理、讲法律,经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锯末款,矛盾得到化解。
同日,林镇海法官执行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案申请执行人牟某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王某给付土地承包费并返还土地。林镇海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告知其主动给付及强制执行的利弊,最终,被执行人分析利弊后,主动履行了法院的判决,将土地承包费当场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高度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讷河市人民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将每一件工作做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