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法跑在前
致敬模范年
不忘初心 勇于担当
孙秀芳同志现任讷河市人民法院老莱法庭负责人。她是法院的办案能手,调解好手,文书优手。这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各案中诠释着公平正义。在2011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获讷河市人民政府嘉奖,2015年度获荣记三等功,2017年获得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获讷河市人民政府嘉奖。
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法官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孙秀芳认为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汲取知识,才能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专业能力。面对法院工作案多人少、案件复杂的困境,孙秀芳同志勇挑重担,近三年受、结案件率均在本院名列前茅,其中,2019年新收案件251件、审结246件,2020年新收案件291件、审结282件,2021年新收案件306件、审结313件。
维护公平正义。司法有强度,调解有温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能充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化解纠纷,孙秀芳同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注重调解工作,在2021年审结的313起案件中,调撤率达58%。今年第一季度审结的49件案件中,案件调撤37件,诉前调解6件。在王淑芹诉张守先离婚案件中,双方均已年满七十周岁,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淑芹于2021年向本院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又于2022年1月再次起诉离婚。孙秀芳同志作为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年岁较大,深入了解双方情况,多次与其儿子、女儿联系,耐心、细致的多次通电话,并当庭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
在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经积极调解,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800元,双方达成和解。
任老莱法庭负责人以来,孙秀芳诉前化解纠纷6件。孙秀芳认为:人民调解员是作为诉前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司法审判的坚强辅助。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所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提高运用多元解纷体系化解纠纷的效率,推动诉调对接工作顺利开展,孙秀芳同志在乡镇政府的支持下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结合乡村工作特点普法、释法。针对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法律适用、调解中注意的具体事项、担保履行的条款指引、民间借贷案件的利息计算、案件审查过程中的证据材料问题、虚假诉讼的案例、裁判文书的规范写作等进行逐一讲解,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着重阐述调解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不规范做法,使每一名乡村调解员形成标准、规范、准确的调解协议司法文书模板,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法律知识水平。看似简单实则有效控制了法院民事案件的发生。
工作中开拓进取牢记使命。阳春三月,春意送暖。孙秀芳同志积极参加讷河市人民法院开展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资料、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对群众关于法律的问题,耐心释法说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营造良好的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氛围。平时工作中,每当遇到需要法律咨询的群众,孙秀芳同志都会耐心解答,作出指引、评价,将法的意义发挥于生活中,作用于“每一次问询中”。在每一起判决案件中,都会向败诉方释法解疑,向其充分说明裁判依据,释明法理。某石油公司诉某酒业公司排除妨害案件中,孙秀芳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最终开庭审理,判决后孙秀芳向被告方释法明理后,被告方未上诉,对判决结果也予接受。
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在高强度的工作中,孙秀芳同志始终坚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在这份坚持中始终注重学习,工作之余加紧学习民法典及修改后的司法解释,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每当走进办公大楼,抬头看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总会激励她为之而拼搏奋斗。在司法的道路上哪怕只会闪烁微弱的光,她也会砥砺前行 奋勇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