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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司法公开年丨学习《家庭教育宣传法》,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发布时间:2022-05-20 17:22:47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宣传促进法》正式实施,并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及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义务,讷河市人民法院联合讷河市通江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以“学习《家庭教育宣传法》,进入‘依法带娃’时代”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

    讷河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走进讷河市人民广场,将“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进入‘依法带娃’时代”横幅,悬挂在人民广场的主干道上,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加强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活动现场,讷河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以问答的方式走访市民,宣传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回应家长育儿的困惑和问题,引导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题责任,依法教子、科学育儿。

    通过在讷河市通江街道办事处铁路社区等地走访宣传,审判团队向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赠送书籍、宣传手册,交流分享《家庭教育宣传促进法》,现场宣传普法。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依法带娃,普及家庭教育先进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和水平。

    活动中除了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外,在场人员还围绕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等话题交流了自己的感悟。

    铁路社区马主任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学习,我了解到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家庭成员均应当注重家风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标示着家庭教育不再是家事,而是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的“国事”。

    讷河市人民法院一直将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和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重中之重的宗旨,在2022年3月1日,我院正式成立家事审判团队,主审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个多月来,讷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先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和离婚诉讼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讷河市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案件中,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离婚纠纷等案由。讷河法院在对相关案件的分析中发现,其背后隐藏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缺乏对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子女的生理、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关注;二是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存在“不会管”“管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三是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四是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

    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组成部分,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讷河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黑龙江省法院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等机关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全面覆盖契机,已与讷河市第一中学、讷河市实验小学、讷河市城南中心学校等12所中小学校共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下一步,讷河法院将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标准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关注诉讼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案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创造家庭教育条件,提供更为精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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