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受工伤的员工费用
对已生效的仲裁拒不依法履行
企业账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最近,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
将心融入执法办案
帮助申请执行人
将工伤款全部执行到位
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
许某于2019年3月到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务工,2019年9月17日许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齐齐哈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拾级。
受伤住院后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预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再未对许某伤病及误工情况进行赔偿。许某到讷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对其进行赔付。2021年8月2日经讷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54000.00元;给付申请人停工留薪工资18000.00元;护理费3580.00元;伙食补助费1600.00元。
裁决生效后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许某身体伤病且生活困难,无奈来到讷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2年2月16日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77180.00元。
执行中经过执行局干警翟永明,魏翔多次走访调查,未发现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办理陷入困境。
一次在与申请执行人谈话调查中,执行局干警得知讷河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与其是同村村民且有亲属关系,发生意外后由于赔偿问题关系闹得比较僵,双方不见面。办案人通过这一线索发现本案有极大调解的可能性,一方面找到公司实际经营者向其解释法律关系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探寻和解的可能性。经过多次的沟通,最终本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可以进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当即给付45000.00元,剩余案款许某自愿放弃,案件解决的同时,双方当事人关系也得到了缓和。至此,一起农民工务工受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后记
法官提醒
一、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提高法律意识,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一旦在工作中遇到伤害,在注意收集证据的同时更要增强辨别能力,不能听任公司或老板差遣,不加辨别地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二、雇佣方也亟需加强法治观念,工人的工伤赔偿款等要优先给予赔偿与保障,如果确有偿债能力却恶意逃避执行,还企图通过“做假账假流水”等形式进行欺骗,那等着你的可能不只有罚款还有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