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规定的保护中小投资者重点任务,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指标质效稳步提升,发挥司法的服务与保障作用。近日,讷河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李春君带领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委员会成员,深入社区,入户调解。
为了更好的化解物业公司起诉多位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纠纷类案件,法院首先委派涉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调解,经过多次与该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沟通,法院了解到,双方已积攒了多年的矛盾,可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为了调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李春君不辞辛劳亲自带领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委员会成员临时组成一支调解小分队,深入社区,入户调解。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畅通沟通渠道,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水平、缓解业主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以个案的处理结果为导向,从法、理、情的角度对业主耐心劝说。让业主了解到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向当事人双方普法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经过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说,该小区部分业主当日陆续向物业公司补交了拖欠多年的物业服务费。对于孤寡老人这种特殊情况,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李春君耐心的与其沟通并和物业公司协商,尽量不影响老人的正常生活开销,约定分期给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寓情于法,法理结合”,讷河市人民法院搭建起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互帮互助的连心桥,解开了物业服务人员与业主之间的心结,使物业服务驶入既能盈利又能便民的“双赢”快车道。
讷河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审执工作相结合,为中小企业投资者营造出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