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但有些人就是过于冲动
因为一点小问题
一言不合
说打架就打架
打架可不能解决问题
还是让法官出马解决问题吧
案情简介
原告姜某某为一餐厅服务员,被告孙某某、张某某在此餐厅外夜市就餐,就餐后想去餐厅的卫生间,但因店内卫生间管道堵塞无法使用,二被告与原告发生冲突,对原告实施殴打行为,给原告身体造成了伤害。原告起诉至法院后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确定经济损失。
法官调解
承办此案的于晓庆法官考虑到本案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纠纷,调解处理此案更有利于化解纠纷,便组织双方鉴定前进行了调解工作,但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本院按照原告要求为其做了伤残鉴定,待鉴定结果作出后组织双方参加庭审。在开庭过程中,于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有所缓和,遂再次进行调解。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鉴定结果及案件事实,法官劝说双方站在彼此的立场上互让互谅。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当场给付原告经济损失合计24,00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在此温馨提醒
遇人遇事
多一分理智
少一分冲动口舌之争
退一步海阔天空
冲动打架无赢家
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