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担保人可以在借款中多一层保障
谁知欠款人和担保人双双耍赖
拒不履行义务
讷河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员
将心融入执法办案
冻结银行卡
查封不动产
倒逼二人履行义务
以实际行动
践行执法为民初心
2017年5月被告王某在原告李某处借款70,000.00元,约定利息2%,约定于2018年8月还款,被告熊某作为担保人。该款到期后,被告王某与担保人熊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欠款,原告李某无奈诉至讷河市人民法院。在本案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通知两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谈话,但两被执行人故意回避不见。一问就是我忙着呢,没有时间去法庭,我也没钱,还不了钱;案情陷入了僵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张丰宇通过多方查询,冻结了被告王某与熊某名下的工资卡,查封了王某与熊某名下的不动产。通过对二被告采取强制手段,我院工作人员找到王某与熊某,并促使二被告王某、熊某与原告李某达成和解。
近日,当事人向办案人员张丰宇赠送了一面锦旗,对办案人员辛苦奔波、执法为民的担当作为表示了感谢。
办案人员表示,很感谢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在讷河市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怀揣着一颗为民之心,在为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