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丽,女,汉族,1982年11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8月考入讷河市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现任讷河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一、民赋重任做法官 审判重担扛在肩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审判员,郑丽丽法官时刻不忘自身肩负着维护群众利益的使命,认真处理群众的内部矛盾,修复社会裂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构建和谐社会,把对群众负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在十几年的法律工作中郑丽丽同志不乏遇到棘手案件,面对这种情况,郑丽丽经常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政治,讲法律,讲情理,当事人的工作做不通就做其家属的,让家属通过亲情的力量来做通当事人的工作。就是靠着这股韧劲、这股子不服输的精神,一桩桩、一件件看似棘手的案件被她一一解决。
二、唯有自身守廉洁 清正无私人称赞
作为一名法官,郑丽丽认为人民法官佩戴的天平绝不能让邪风歪气吹偏。因此,郑丽丽始终把廉洁自律当成是自己职业的第一生命线。郑丽丽认为仅仅做到廉洁自律是不够的,同时要注重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每次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她都能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联系实际,狠抓实效,多年来的日积月累,铸就了她自成体系的政治理论素养。她深知要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坚持公正廉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不停步,百尺竿头竞上游。
三、加强学习攻克难 司法为民记心间
郑丽丽深知,群众对法院的印象是从法院干警身上获得的,作为法官就应当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她时时牢记党的宗旨,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一是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当事人眼中她是认真负责、为群众着想的郑法官,在同事眼中她是待人和善、乐于助人的丽丽姐,无论哪一种自己她都勇于付出、敢于克服,勤勉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