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上午9时,讷河市人民法院成功在线召开讷河市拉哈镇振兴房屋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清算组成员、公司股东、审计评估机构参加了此次会议。这也是讷河市人民法院首起强制清算案件。
讷河市拉哈镇振兴房屋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拉哈房产处始建于1951年,属于自收自支的国有三类事业单位。2005年根据省、市及讷河有关改革政策要求,拉哈房产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事业单位改组为讷河市拉哈镇振兴房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修缮和楼房供热,注册资本104.3万元,实际持股股东共计51名。
会上,审判长依法告知强制清算股东会会议权利,通报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合议庭成员宣读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清算组成员作清算组执行职务报告及强制清算工作方案。最后,组织全体股东对《讷河市拉哈镇振兴房屋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工作方案》中七项事项逐一进行表决。会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议程,最后圆满结束。
此次股东会会议,是讷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有力探索,也是讷河法院促进市场出清、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有力举措。下一步,讷河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为讷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