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在外地 交流不便?
强制措施制裁你
生活处处不便
被执行人终履行
申请执行人齐齐哈尔正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兴公司)与被执行人杜某某、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两位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正兴公司货款近二十万元,索要无果,正兴公司起诉至讷河市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决杜某某、沈某某偿还正兴公司货款17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但两位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正兴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加大执行力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胡悦第一时间与两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得知二位被执行人均在外地,通过微信方式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并向其说明若不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同时,对两位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微信、车辆等一切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
经过办案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双方当事人分别从北京、河北等地来到讷河市人民法院解决本案纠纷,办案人员采取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分别沟通的方法,从法和情的角度说明利弊,被执行人表示立即偿还正兴公司货款,但双方就和解金额僵持不下,无法协调。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协商,最后在当天下午五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两位被执行人偿还正兴公司货款金额17万元,此款于一周内付清,两位被执行人如期履行给付义务。
经过一天的调解过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表示感谢,称“谢谢你们办案人员,经历了很多困难,钱款终于要回来了,太感谢了”。本执行案件圆满解决,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执行的温度。
执行工作面临的是纠纷、是矛盾,但办案人员坚信:只要认真了解案情,和当事人讲法律,说情理,加大执行力度,刚柔并用,履职尽责,定能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讷河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举全院之力,扎实推进各项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让“纸上判决”化作“真金白银”,全力为辖区经济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