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配合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我市协同开展案件执行工作,双方高效联动,通力合作,将申请人合法权益“落地”。两家法院通过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在异地执行难的道路上齐心协力,共克执行难题,奏响“联动执行进行曲”,彰显了“法院一家亲”的良好作风。
案件情况
昂昂溪区某饲料公司将饲料产品卖给讷河市居民王某某,由王某及穆某对货款进行担保,后王某某未交付货款8万元,因此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该饲料公司将王某某及其担保人起诉,胜诉后案件交由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
由于王某某等3名被执行人均在讷河市居住,为案件找人和寻找财产带来了难度,考虑到对异地区域情况不熟悉这一问题,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向我院发起执行协作。讷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申请后,高度重视,组成专门的执行小组,配合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展开执行工作。两院共出动干警12人,警车3辆,前往讷河市拉哈镇,对3名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拘传,随后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本次强制执行过程中,两地法院紧密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作为,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了异地执行的难度,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力。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讷河市人民法院将坚持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凝聚执行工作合力,提高执行工作效能。聚焦“公正与效率”,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凝聚执行合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