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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请转告以下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发布时间:2023-12-25 18:03:14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姜迪: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281民初4688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的顾大全申请执行姜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黑0281执恢891号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13101540721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张春波、靳维君:

    本院依据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0281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的黑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讷河分公司申请执行张春波、靳维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黑0281执恢79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划拨被执行人张春波银行卡和网络资金账户内存款3220.00元;划拨被执行人靳维君银行卡和网络资金账户内存款1047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131015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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