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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枫”入劳者心,调解如玉帛

发布时间:2024-05-20 18:23:48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劳动者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合法的劳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在雇佣他人进行劳动时,雇主应秉持诚实、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及时结清劳务工资。近日,通南法庭受理多起劳务纠纷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当即履行完毕,为老百姓争取到了应得的“血汗钱”,同时也实质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多名原告受雇于某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玉米加工劳务,但到了约定的支付报酬时间,老百姓却迟迟未能收到应得的工资。原告经过多次讨要,却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的方案。无奈之下,劳务者们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南法庭受理此案后,因原告人数较多,办案人员告知选出两名诉讼代表参与调解,同时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方,把双方约至法庭调解室。调解工作开始时被告有着非常大的抵触情绪,其认为自己的企业亏损没有能力支付原告方的劳务费,想要“躺平”解决此事。

    办案人员对其进行明理释法,告知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会承担“因小失大”的法律责任。同时,办案人员向被告讲明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要具有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千万不能让这些为其提供劳务的劳务者们“寒了心”。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们的劳务费,并当即履行完毕。“法官把我们的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替我们老百姓省了一大笔诉讼费用”,一位拿到钱的原告代表喜笑颜开地说道。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下一步,讷河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多元解纷优势,积极化解矛盾。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乡镇的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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