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信访平台 党建专栏 预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党史教育 教育整顿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09:37:18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4年5月14日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黑02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同时指定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为了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拉哈镇红光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81578663441C;法定代表人马金荣,为该公司总经理。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600 万元。工商登记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热力的生产。股东马金荣出资2000万元,占比55.5556%,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比44.4444%。

    二、企业资产情况

    根据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时提交的齐齐哈尔中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齐中岳审字[2023]第286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债务人的账面资产情况如下(以实际为准):

    货币资金:493,589.84元;

    预付账款:90,441.40元;

    其他应收款:2,247,510.93元;

    存货:3,145.00元;

    固定资产净值64,542,962.85元;

    无形资产:1,974,940.00元(土地使用权);

    资产合计:69,115,710.02元。

    三、企业债务状况

    根据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时提交的齐齐哈尔中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齐中岳审字[2023]第286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债务人的账面负债情况如下(以实际为准):

    短期借款:23,950,000.00元;

    应付账款:10,311,704.00元;

    应付职工薪酬:1,039,808.39元;

    应付利息:8,941,680.00元;

    其他应付款:45,501,893.00元;

    长期借款:8,580,000.00元;

    负债合计:98,325,086.83元。

    四、项目优势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供热特许经营许可,且二期建设多为优质资产,只进行例行维修即可正常经营,供热面积达65万平方米。如重整成立,新的运营主体通过科学技术管理,进一步压缩运营成本,可以恢复公司活力,进入良性运营状态,民生问题亦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五、招募方式及办法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方式

    (一)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视为撤回报名。

    管理人账户: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金融街支行;

    账号:923024013000172956。

    2、如果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确定或投资人确定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至原支付银行账户。

    3、意向投资人若被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的,缴纳报名的保证金自动冲抵后续投资款项。中选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投资款项全额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4、意向投资人若被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退出或不按本方案支付投资款的,报名保证金作为对债务人投资招募过程中的损害赔偿,不再退还,并取消其对债务人投资的资格。

    (二)提交参选文件

    1、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需按期提交参选文件,格式自拟。但主要应当包括参选机构及个人的简介和证明材料;还需准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等,承诺不实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

    2、报价函主要是投资资金数额以及资金到位时间。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报名地点及提交参选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部湾小区广场八号楼;

    联系人:崔律师,电话:13284026820。

    (三)遴选中选投资人

    1、超过三名意向投资人时,以报价最高者为候选人,依据参选文件和报价函与管理人进行谈判,在符合投资范围和经营形式后,确定中选投资人。报名者附条件要求返还投资资金的,要求返还部分不纳入报价范围。

    2、只有一家或者二家意向投资人时,根据提交的参选文件和报价函与管理人单独进行谈判,符合投资范围和经营形式的,确定中选投资人。

    (四)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完成尽调,其风险自行承担。尽职调查应当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可以参阅债务人提交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但是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不能泄密,否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注意事项

    管理人发布公告中所列的债务人情况,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仅供投资人参考。同时本公告不是邀约,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讷河市红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3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