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张铁与刘刚、孙丽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讷河法院 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5-03-25 19:16:46
责任编辑:张婷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