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闵祥辉、刘佰光、郑丽艳贩卖毒品一案。
作者:讷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6-09 08:53:35
责任编辑:齐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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