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李龙河与讷河人社局、齐齐哈尔人社局退休审批一案。
作者:讷河法院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5-07-01 15:31:00
责任编辑:齐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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