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星期五)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孟祥超与孟凡赢、高秀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讷河法院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5-07-06 09:09:39
责任编辑:齐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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