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杨海峰非法拘禁一案。
作者:讷河法院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5-07-13 14:50:30
责任编辑:齐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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