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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人民法院首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发布时间:2016-08-23 15:39:48


    近日,讷河市人民法院在正式执行实施警务化改革后,顺利完成首例网上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案件。

    今年6月8日,我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宁某某、黑龙江省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件立案后,于2016年8月18日进行了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有1374631.09元的线索,2016年8月19日办案人在完成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冻结申请、审核、签章、流转等手续后,当日即收到协执单位反馈信息,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已被成功冻结3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16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

    讷河法院首次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线上冻结相比于线下冻结,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快速便捷完成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控制、冻结,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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