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1 15:06:40
张立国:
本院依法受理陈佩芳申请执行讷河市人民法院(2016)黑0281民初536号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黑0281执11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2017)黑0281执恢15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2017)黑0281执恢15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不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1日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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